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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汉字部首表》和《GB13000.1字符集汉字部首归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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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文章作者:更新时间:2009-03-06 04:03:00 点击数:

    由教育部、国家语委组织研制的语言文字规范《汉字部首表》和《GB13000.1字符集汉字部首归部规范》于2009年1月21日发布,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新闻发布会于2月25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主持,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李宇明司长发布了这两项规范。

    部首检字法是一种常用的汉字查字法,广泛应用于工具书编纂、汉字信息处理及其他领域的汉字检索。在部首查字法中,首先要解决的是立部问题,即确定部首的数目以及由哪些字(或部件)充当部首。从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到清代《康熙字典》,再到近现代的辞书,由于汉字的历史演变,所采用的部首都各不相同。汉字部首这种不统一的状况增加了汉字信息检索的难度,不仅给学习汉字带来不便,也不能适应信息时代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因此,迫切需要为汉字部首制订规范,规定统一的汉字部首表。

    1983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国家出版局联合发布了《汉字统一部首表(草案)》。该草案发布后,在辞书编纂、汉字标准的制定、计算机信息处理等方面的排序检索中得到广泛应用,得到了业界认可。如《汉语大字典》、《现代汉语常用字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新华字典》(第10版)、《现代汉语规范字典》、《中华字典》、国家图书馆书目检索系统等部首检字法,依据的都是这一草案。经过多年的使用,该草案需要根据现实需要,升级为正式标准。《汉字部首表》就是在《汉字统一部首表(草案)》的基础上制定的。课题组通过广泛征求语言文字专家及使用者的意见,充分考虑了辞书编纂的现状和需求,并依照现行的语言文字标准,在主部首和附形部首的确立、部首排序、部首表的使用规则等方面对“草案”做了适当的调整和补充。使“部首表”更具科学性和实用性。

    《汉字部首表》规定了汉字的部首表及其使用规则,主部首201个,保持了原草案的部首数,附形部首99个。其使用规则是,一般应以主部首为主,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根据需要作变通处理。该规范主要适用于工具书编纂、汉字信息处理及其他领域的汉字排序检索,也可供汉字教学参考。

    有了部首表,还需要解决哪些字应归入哪一部的问题,而在汉字部首归部方面却一直没有统一标准,汉字信息处理、辞书编纂等方面的汉字排序检索,各自编制部首检字法,给应用带来不便,也造成极大浪费。为此,教育部、国家语委组织制定了《GB13000.1字符集汉字部首归部规范》,综合考虑汉字的历史发展和现实需要,规定了GB13000.1字符集汉字部首的归部原则和规则,给出了20902个汉字的部首归部表。该规范主要适用于中文信息处理领域汉字排序检索,也可供辞书编纂和汉字教学参考。

    该规范在研制过程中,课题组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参考了在全国较有影响的多部辞书的归部情况,并向中国社科院、有关辞书出版社、高校,以及小学教学研究机构等单位广泛征求了意见。

    《汉字部首表》和《GB13000.1字符集汉字部首归部规范》都是推荐性标准,鼓励社会使用。它们的发布,对贯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促进汉字部首排序检索的统一、推动辞书编纂、汉字信息处理以及汉字教学等,具有重要意义。这两项规范已由语文出版社出版发行。

    信息化和文化传承是当下两大热点话题。信息产品中的语言文字标准更强调技术性,与教育等领域的语言文字传统常常有些差距,这样就可能出现学校的信息教育与语文教学之间的不协调。怎样克服这种不协调现象,进而怎样利用信息技术促进语文教学,是值得思考的问题。近几年教育部语信司加强了面向汉语汉字教学标准的制定工作。近期将发布汉字部件和独体字等方面的标准。这些标准是为教师和信息教育产品研发人员提供有关的汉字知识及规范,标准出台后,将有助于中小学信息教育与汉语汉字教学保持一致,使我国悠久灿烂的汉字文化在信息时代更好地传承下去。
    (注:本规范拟定3月中旬由语文出版社出版,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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