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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源:省语委办文章作者:更新时间:2017-11-22 17:05:10 点击数:

11月14日至17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督导组一行九人对我省抚州市临川区、金溪县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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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督导评估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语言文字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5〕5号)要求进行,重点检查各地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建设、条件保障、宣传教育及发展水平情况。

在赣期间,督导组先后听取了抚州市临川区、金溪县人民政府有关情况汇报,召开了2个座谈会,实地查看了5个党政机关单位、2所学校、2家新闻媒体、2个政府公共服务中心、3个乡镇社区、2条商业街道,核查语言文字工作文件及台账资料160多卷,向教育和公共服务等行业人员发放调查问卷80余份,对街面和有关单位的宣传栏、标语横幅、广告、牌匾等语言文字应用情况、学校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情况进行了检查和随机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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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上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督导组召开督导评估反馈会,督导组副组长、国家督学戴铜代表督导组反馈了意见。督导组对我省语言文字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抚州市及临川区、金溪县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江西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强化宣传教育、强化资源整合、强化督查指导和强化重点领域,扎实推进语言文字工作,为构建规范和谐的社会语言环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认定抚州市临川区、金溪县语言文字工作通过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等次确定为优秀,总体评分为93分。此为国家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以来的全国最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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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组同时也指出了临川区和金溪县在语言文字制度执行落实、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重点领域的监督、巩固成果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治理水平,总结推广经验,以点带面促进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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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组组长、国家语委语言文字督导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司长、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田立新在反馈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我省及抚州市、临川区和金溪县在语言文字工作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予以高度评价。田立新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报告精神,增加对推动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进一步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更加重视督导评估对推动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的作用,更好地保障语言文字事业的发展;要进一步健全语委统筹、政府领导、社会参与的长效机制;要打造出具有地方特色的工作方法,将其亮点在全省乃至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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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巡视员何建洋全程陪同督导检查,并在反馈会上讲话。何建洋诚挚感谢督导组的辛勤工作,表示将督促抚州市做好整改工作和经验总结,同时继续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进一步丰富语言文字工作载体,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语言文字工作保障机制,认真做好全省语言文字工作。

抚州市委常委、副市长罗国良在反馈会上代表抚州市政府作表态发言。罗国良表示,抚州市将以这次督导评估为契机,对督导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梳理、坚决整改,推进抚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工作处处长王俊,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副调研员李明等陪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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